据2014年1月12日【陕西日报】刊登的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:2010年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我公司“汉水绿梦”商标(第29类;木耳、干食用菌类)近日被再次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,延续3年。
同时,“汉水绿梦”商标(第32类;植物饮料类)被同时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。至此,我公司的主要产品黑木耳、压缩黑木耳和“有智核桃”系列饮料所使用的“汉水绿梦”商标均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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